靈的緣份如何形成?

人與靈的互動關係,造就了冤親債主

凡間的靈體,其彼此間的緣分如何形成呢?

靈體之間,緣份的形成,須視人間肉體關係如何建立,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關係,正是靈體間因緣的形成。

 

凡間的肉體,依其所持的善因或惡因,造就了靈體的「冤親債主」。大多數人也許都聽過冤親債主這四個字,但是真正瞭解其意的人,卻微乎其微,大家都以為冤親債主對我們自身無益且都是會傷害我們的。

 

其實,冤親債主四個字,各自指著四種人。

「冤」,意指為我們與他人之間,呈現惡性的關係,以致彼此有所仇恨、忿怒、委屈。此類與我們有冤仇的人,我們稱為冤家。

 

「親」,意指為我們與他人之間,呈現善性的關係,以致彼此關係親近且非常友好,此類與我們關係親近的人,我們稱為親家。

 

「債」,意指為我們積欠他人錢財、人情或是恩惠,此類型的人對我們來講,我們稱為討債之人。

 

「主」,意指為他人積欠我們錢財、人情或是恩惠,此類型的人對我們來講,我們稱為還債之人。

 

人生在世,如果我們肉體結冤欠債,那麼我們的靈體必須再行六道輪迴,再次形成肉體軀殼以解冤還債。

 

例如我們殺害他人,那麼彼此間便是建立了冤家關係,也許對方會立刻化作冤鬼來予我們索命,也許得經過六道的輪迴,我們成為動物,他人再次成為人類,而我們則須犧牲生命、奉獻大體,以還予前世所積欠的冤債;當我們身處職場,有時候也許會發現某某人總是愛與我們作對,總是愛找我們麻煩,此時如能瞭解冤親債主的由來,那麼我們便能明白,也許在生命的無限輪迴之中,不知道在哪一世,我們與對方有所結怨或欠債,以致對方對我們的感覺,總是那麼的不美好,就是那麼地不順眼。

 

此時的我們瞭解了冤親債主的道理,那麼我們便能平心靜氣的看待眼前發生的事。當然,並不是他人已經拿刀或握槍要來追殺我們,我們還靜靜的等他殺、由他剮,也不是他人欲非法搶奪我們的財物,我們還眼睜睜地看他人的為所欲為。

 

平心靜氣看待眼前所發生的事,意指為我們對他人的脫序行為,只要不是超乎法律所規範,例如他人對我們的批評、生氣、忿怒、謾罵,我們無須在意更無須動怒,因為無形中,我們已然在解冤,已經在還債。

 

雖然刑法有明文規定公然汙辱與毀謗罪,對於他人的批評與謾罵,我們須視其當下之情形,能免掉結怨則免,如果真的嚴重涉及公然汙辱與毀謗罪,我們還是平心靜氣地交由法律來制裁。

 

但是,如果是已經傷及我們身體的怒氣,那麼我們當然也是必須要適時的遏止,以保自身安全無虞。

 

有道是「冤家宜解不宜結」,人際間的關係,皆須建立於此觀念上,別輕忽了自己偏差的念頭與脫序的行為,進而造成與人結怨。與人結怨欠債皆會使我們無法順利跳脫輪迴,以致形成各式各樣的軀殼,也許來世彼此都形成動物相互進行殘暴掠食,也許再次轉世為人,但是彼此間一樣得互相地燒殺擄掠。

 

社會上有些宮廟,頻頻倡導化解冤親債主,化解冤親債主固然重要,但是我們對自身如果沒有做個徹底的認識與瞭解,依然讓人性的五毒之心遊存於我們生活周遭,即使此生已透過某某宮廟、某某神佛化解了前世或累世的冤親債主。

 

但是,此生依然繼續在累積來世的冤親債主,這可說是只能治標而無法治本。倘若我們能先認識與瞭解自身的五毒之心是造成冤親債主的根,那麼誠心敬意地透過神佛來化解累世的冤親債主,事後還須下定決心轉化自身的五毒之心,使其五毒之心不再加劇惡化,這才是真正治本的方法。

 

人類,彼此間善性關係的形成,非常的重要,從這一刻起,學習解開已經造成的冤債,並懂得不再結冤也是解冤的開始。持善因必能成善緣,最終得善果。靈性之善,正是解冤的不二法門。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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